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延安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延大发[2011]67号)对本年度的职称工作量统计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年限
职称评审工作量统计按实际研究生教学年限为准。统计时,工作量以学期为时间单位进行统计。
二、统计内容及计算办法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
课程教学包含备课、撰写教学大纲、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选用教材、命题与监考、改卷、评定成绩等教学环节的工作。
1. 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教学工作量
20人以内的教学班,按计划学时计算工作量;21-40人教学班按计划学时的1.3计算工作量;41以上人的教学班按计划学时的1.5计算工作量。
2. 公共课(外语、政治、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量
60人以内的教学班,按计划学时计算工作量;61-90人教学班按计划学时的1.3计算工作量;91以上人的教学班按计划学时的1.5计算工作量。
(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研究生指导工作内容包括:制定计划、指导学习、答疑、选题、指导实践、指导论文、审阅论文、答辩、考核等;导师与指导小组成员的工作量,由导师具体分配。
指导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按15学时计入工作量;指导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有实验要求的每生每年按45学时计入工作量,无实验要求的每生每年按35学时计入工作量。
(三)研究生处学科建设项目工作量
1.教改项目:研究生综合改革项目、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项目(级别为省级一般项目)、研究生教改项目(级别为校级);
2.质量工程:省级优势学科、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级别为教育厅)、研究生案例库项目(级别为校级)。
3.量化分值参照《关于调整教师高级职务有关评审条件及量化分值的补充规定》(延大发【2013】14号)文件中量化分值下的第3条教学研究分值执行。
4.团队集体量化比例参照附件4(节选至人事处量化办法)。
5.G代表国家级,S代表省级,X代表校级,子代表子项目(分值降一级),(阿拉伯数字1、2、3等代表排名),如果是集体合作项目需按比例核算。
三、统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教师填报(9月21日-9月27日):本年度申报职称的各位老师按照《延安大学职称评审研究生教育工作量统计模版》认真填写统计表。如不提交《工作量统计表》,学校将不予认定工作量。
(二)院系审核(9月27日-9月30日):本次职称评审工作量审核工作重点由院系完成。各位老师填好统计表后交由院系主管研究生院长及秘书进行审核。
(三)院系公示上报(10月8日-10月11日):审核后要在院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主管研究生院长(系主任)签字盖章后统一交研究生处审定备案。
本次职称工作量统计工作非常重要,请各院系及时通知到各位晋升职称的教师,认真完成工作量统计工作,后续的职称评审材料要严格按照统计表核定的工作量进行填写。同时,各院系要做好职称工作量的审核工作,学校将按照院系审核稿认定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方面问题将由院系进行解释。
附件:1.《延安大学教师晋升职称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模版)》
2.《各院系教师晋升职称教学工作量汇总表(模版)》
3. 印发《延安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4. 集体奖量化分值分配比例
研究生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