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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延大研发2018 22号
日期:2018年09月01日 16:45  发布人: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按照我校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程序和要求安排如下,请及时向有关导师和研究生传达。

一、申请学位人员范围

2018年下半年申请学位人员的范围为:2018年上半年因各类原因推迟答辩的研究生(各类硕士)。

二、资格审查(时间:914--9月30

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2.学术型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的学术成果按《延安大学授予学术型硕士学位认定指导性期刊目录》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成果要求按《延安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规定(修订)》(延大发[2014]53号)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执行。

3.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按学位论文编排格式排好版,由院系统一审核,方可申请检测。

所有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委托各培养单位自行审查。

凡符合要求和条件者,填写《延安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并在相应的栏目签字加盖公章。研究生秘书必须审核申请者科研成果原件(用稿通知必须由导师签字,并承诺该成果在20191月份校学位评定会召开前按时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并提交在读期间发布论文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三、论文检测及送审

(一)学位论文检测(时间:108日-1012日)

所有的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申请者下载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具体要求与上半年申请学位条件相同。检测不合格者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二)学位论文送审(时间:1015日-1115日)

论文外审时间(外单位专家评审论文阶段)不少于30天。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在1015日之前向研究生处提交《论文评阅审批表》。

(三)送审结果的处理

论文评阅意见有2篇未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论文评阅意见1篇未通过者,研究生和导师可向分会提出加审申请,由所在分会审议决定是否加审。为及早处理论文送审中的特殊情况,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将评审意见书交回研究生处。申请学位论文加审须填写《延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送审申请表》,该表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四、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答辩(时间:1116日—1215日)

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填写《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连同两份专家评议书一同交研究生处,审查通过后,各院系组织答辩。

答辩按照《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进行。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校外研究生导师担任,校内指导教师不得为自己所带的研究生表决答辩意见。答辩委员会要严格履行答辩职责。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组织论文答辩,根据我国学位条例要求的标准,对学位水平、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同意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答辩委员会如认为论文达到硕士生毕业水平,同意毕业,但对未达到授予硕士学位水平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六个月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各分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等。审查决定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并将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请各分会秘书及时将会议材料准备好,提交分委员会讨论。

各分会的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汇总票原件由各分会存档。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12月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七、其它

论文答辩之前,各培养单位应报送附件1-7相关材料;论文答辩完成后三日内,报附件中8-15项相关材料于研究生处。

凡不能正常申请学位人员需填写《延安大学延期毕业申请表》,院系需报送《不能正常申请学位人员汇总表》电子版。

研究生最终提供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作为最终公开的学位论文,涉及教育部、省学位办质量抽查将以此最终电子版为依据。需填写《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电子版提交审批表》。

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须从 “学位论文提交系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申请保密学位论文,必须将填写完毕并经过审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保密协议》纸质版申请书,提交研究生处待审核。

有关论文答辩所需材料见附表,部分表格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到研究生处统一领取。(其余相关表格在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专区学位管理中下载,论文格式在延大研究生教育网首页公告通知栏下载)

 

附件: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登记表

2.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审批表

3. 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

4.延安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5.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经修改后参加答辩申请审批表

6.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统计表、评审结果汇总表、 答辩安排汇总表(电子版)

7.延安大学学位论文审阅意见书(领取)

8.学位申请书(领取)

9.延安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

10.延安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11.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表

12.延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表

13.延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表

14.不能正常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以及延期毕业申请表)

15.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电子版提交审批表

16.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由学工部负责)

17.关于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批复(领取)

18.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19.延安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表决票

 

                                    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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