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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年12月05日 14:19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要求及考核工作安排,我校2014年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年度考核工作从2014125日至15日期间进行,请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考核办法及考核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年度总结,并在1215日前及时将工作总结报告表及附件材料清单报研究生处办公室。具体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要根据考核指标及考核依据,简明扼要、逐条填写考核内容完成情况,主要从是否完成了考核内容、完成的具体工作是什么、取得的成果有哪些,不做自我评价,不撰写空泛内容。

2.要根据总结中填写的完成情况附对应支撑附件材料清单,支撑材料应真实有效,附件材料不上报,留所在学院备查,只上报总结报告表及附件材料清单。

3.若二级学院没有开展研究生教育,只考核学科建设工作,其分值40分调整为100分,二级指标按比例对应调整。

 

附件:延安大学2014年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完成情况报告表

 

                                     研究生处

                                      2014   年12 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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