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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新增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通知
日期:2017年04月11日 11:40  发布人: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1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新增博(硕)士授权学位点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学校决定,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工程与技术2个一级学科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鼓励其它一级重点学科参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凡满足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条件的院系,均可申报。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总体安排

1. 各学科申报工作小组填写《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2)、《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3)、《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4)。

2.学校聘请专家对博(硕)士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最终申报学科。

(二)材料报送阶段(2017410—6月12

4月中旬学校将召开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申报工作协调会议,安排部署申博工作。各院系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附件的填写要求,完成本部门提供材料的填写和整理工作,于612日前报送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29856009@qq.com

(三)审核评价各学科阶段(2017613—6月30

学校聘请专家对各单位填写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价,研究确定最终申报学科。对申报学科的材料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并反馈给各有关单位。

(四)补充完善材料阶段(201771—7月14

比对博(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申报条件查缺补漏,各学科补充不足的条件,已满足的指标条件继续强化,修改完善上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报送阶段

2017724前,学校将各学科最终申报材料提交至陕西省学位办。

三、工作要求

1. 各有关院系应成立以院系一把手为组长(第一责任人)、院系班子和责任教授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博(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申报工作小组。博(硕)士点申报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和推进,定期开展工作研讨和汇报。

2. 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打造和培育学术团队,优化整合师资队伍等各类资源,突出服务国家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符合行业需要的学科特色。

3. 对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的各项条件要求,认真梳理本学科现状,做好对全国范围内相关院校同类学科的调研工作,知己知彼,明确本学科的申报优势和劣势。对于不足之处要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力争尽快达到和超过基本条件要求。

4. 各相关单位在前期论证研究的基础上,确定申报方案。在联合其他院系进行申报的申报材料中,要保证人员和成果的相容性和无缝对接。

5. 短期申报工作和长期学科建设工作要统一协调,立足学校十三五规划和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水平的持续提升。

6. 其它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学位办的通知另行通知。

 

                                   延安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4月5

 

附件1 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下载次数:
附件2 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docx   下载次数:
附件3 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x   下载次数:
附件4 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docx   下载次数:
2017年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相关申报表.doc   下载次数:
附件7: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20170515000000000000000.docx   下载次数:
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pdf   下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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