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已于近期启动。学科评估是对学科学术研究水平、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等方面进行的全面检查和科学总结,是学科发现优势、查找问题,实现健康发展的良好契机。此次评估结果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力,关系学校“十三五”和“双一流”建设成果,将对学校获取优质办学资源和吸引优秀生源产生重大影响。为做好此次学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具体为:人文类(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社科类(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工类(生态学、生物学、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以及管理学类(工商管理),涉及文学院、历史与文化学院、政法学院、马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化工学院、物电学院和经管学院。
二、学科填报及材料报送
1.各学科先根据《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学科评估简况表》样表和《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准备相关材料,《学科评估简况表》样表为理学、工学门类,其它门类请参照此表准备相关材料,其它学科样表请各学科负责人员关注“延大研究生教育工作群”,研究生处将及时将学位中心发布的样表第一时间上传。
2.各学科通过“学科评估系统”(http://www.cdgdc.edu.cn/pgsh)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和《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科填写完成并提交后,通过系统打印以上两个表格,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字后,于5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学科评估系统”各学科账号研究生处将于5月5日由教育部学位中心下发,学科在线填报开始时间学位中心将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1. 2016年5月3日召开延安大学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动员会,全面启动学科评估工作。
2. 2016年5月9日学校登陆“学科评估系统”填写学校拟参评学科清单,并盖章后传真至学位中心。
3. 2016年5月12日前分配好各学科账号密码,并组织学科填写《简况表》和《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务必于5月20日前填报完毕。同时将所评学科的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处,便于审核使用。
4. 2016年5月25日前学校完成审核、修改各参评学科的填报信息,确认后系统内正式提交。
5. 2016年5月30日前学校通过系统打印汇总表、各参评学科《简况表》、《信息表》和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寄送至学位中心。
四、其它
1.各学科在填报时应及时关注评估系统中的“常见问题说明”。学位中心会定期汇总填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在评估系统中进行说明更新。
2.各学科在填报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处沟通。
附件:
1.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学位中心﹝2016﹞42号)
2.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3. 学科评估简况表
4. 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
研究生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