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管理,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延安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和《延安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及筛选办法》,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及考核对象
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级两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因休学等原因复学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学院假期自行组织开题和考核)。
二、开题工作安排
1.各学院组织学生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简称开题报告)、《延安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之二:论文计划)》(简称论文计划)以及《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简称评议表)。《开题报告》电子版需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由学院进行审核。
2.硕士研究生应在选题前阅读相关领域的中外文资料,写出文献综述报告,具体要求见《延安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3.开题报告会评审专家组须由5名或5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开题报告经评审专家组审核通过,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开题报告》、《论文计划》及《评议表》一起交至各学院存档。
三、中期考核安排
1.各学院组织学生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延安大学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表》(学术型)。电子版需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由学院进行审核并给出实践学分。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的《实践手册》待实践结束后统一报送。
2.以学院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导师、导师小组成员5-7人组成,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任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3. 中期考核工作组根据《延安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及筛选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考核;考核研究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考察其能否从事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考核研究生是否按时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并开题,计划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能否按时完成论文的写作与答辩等。
上述几方面考核均合格者,可以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经教育仍无改进,已明显不宜继续培养者。
②课程学习考核不合格者(本学期开设课程除外,部分因课程成绩不符合要求或总学分不符合要求的研究生,是否通过开题或考核由各学科专业导师组提出意见,所在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③思想品德和课程成绩虽合格,但教学、科研、实践能力考核不合格,经指出后一段时间内仍无改进者。
4. 考核程序
①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细则,确定并公布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名单。
②研究生进行个人总结。
③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按培养方案审核并填写所安排的课程和成绩。
④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一是检查研究生自我总结;二是对照培养方案检查研究生是否修完规定的课程,检查各科成绩是否达到规定的成绩;三是检查读书笔记、文献综述、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以及实践环节等。
⑤考核小组组织召开中期考核会议,研究生汇报入学以来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遵守规章制度以及业务学习、社会实践(含教学实践)、文献阅读、课题调研、科研工作、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等方面的情况。
⑥考核小组做出全面评价,评定出考核等级。
5.考核小组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出结论,其中,优秀率不超过被考核人数的20%。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建议提前答辩或延长学习期限或终止学习的学生名单,经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院。中期考核工作结束后,学院研究生秘书收齐中期考核表,将考核结果录入系统。
四、开题及考核时间
2021年4月30日--5月31日。
五、开题及考核要求
1.开题及考核前,各学院应向研究生进行动员,说明开题及中期考核的意义、要求和做法。
2.应开题和被考核的研究生必须认真总结,认真填写开题报告,实事求是填写中期考核表格,主动配合开题和考核工作。
3.各学院在召开开题和考核会议前三天向研究生院报送安排,以便于督导小组进行检查督导。
4.考核小组在考核过程中,必须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5.开题和考核过程中应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并保存各类文档资料。
6。无故不参加开题和中期考核或未按期进行开题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能按期毕业。
六、材料报送
学生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中期考核表和开题报告表,考核结束后,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审核实践成绩,并于6月5日前将下列材料统一审核并报送研究生院:
1.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2.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表(一式三份)
3.中期考核汇总表(一份)
4.开题报告汇总表(一份)
其他论文开题材料学院留存,备查。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