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研究生教学、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送审、答辩、学位授予等工作,有序组织研究生教育有关工作,做到既注重疫情防控,又坚持教学质量不下降、学位授予标准不降低,根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的意见》(延大疫控组发[2020]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前期学校制定的《延安大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近期相关工作安排》以及各院系制定的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在学校“按期开学、推迟返校”的思想指导下,各院系应统筹安排疫情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研究生教学和学位论文授予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疫情期间教学工作安排
(一)课程教学安排
1.公共课。2020年春季学期由学校统一安排的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应按照“同一课程、同一课表、同一授课教师”的原则进行,由外国语学院统一制定教学方案后执行。
2.专业课。3月2日起,原则上所有课程按照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表执行,通过多种网络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3.实验课及其它实习实践课程。在疫情解除前,停止各类实习实践课程教学活动,及时调整培养方案中关于实习实践的要求;对于实验课、专业实践课等难以利用网络开展的课程,可以将上课时间适当推迟,待学生正式返校后再予以安排。
(二)建立相关工作群组
1.研究生在线教学工作群组:由研究生处主管培养的处长、研究生处培养办负责人、各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秘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成员组成。建立研究生处与院系间有关政策发布、通知公告、监督反馈等工作的信息渠道。
2.各院系研究生专业课教师群组:由各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秘书、专业课教师、院系督导组成员组成。建立教学单位与专业课教师间有关授课、检查、监督反馈等工作的信息渠道。
3.各课程班级群组:由课程授课教师和该课程选课学生组成。建立教师与学生间教学信息的传递渠道。
4.各导师指导研究生群组:由各研究生导师及其指导的所有硕士研究生组成。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实现“停课不停研”。
(三)在线教学平台的选用
1.参见学校网络中心提供的线上平台:http://wlzx.yau.edu.cn/info/1036/1830.htm
2.在线课程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高校在线教学服务方案信息汇总表。汇总表见附件一。
3.学校尊重每位老师选择平台的自主权。
(四)线上教学平台建课。学校前期发布的通知要求,按照本科网络教学授课的培训相关要求,掌握网络授课方法,做好建课准备。若3月2日研究生无法按期返校,则3月2日前,所有课程须完成建课工作,各任课教师须按照课程进度按时组织教学活动。各院系务必督促所有任课教师尽快选择相关的线上教学和指导方式,提前准备课程资料及素材。
(五)教学质量督导。建立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体系,同心同向,保障研究生教学质量不缩水、教学水平不降低。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教学工作检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反馈。各院系应组织专门督导人员对本单位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六)线下教学恢复。疫情稳定学生返校后,各任课教师根据在线教学的进度与效果,合理调整线下授课教学计划。
三、学位论文检测送审与答辩工作
(一)申请学位人员范围
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2018级全日制教育硕士、工程硕士、2016级“硕师计划”研究生及延期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二)资格审查
时间:3月16日--26日,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
1.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2.学术型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的学术成果的最低要求原则上按《延安大学授予学术型硕士学位认定指导性期刊目录》执行,若相关院系制订了更高条件的相关规定则以院系条例为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成果要求按《延安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规定(修订)》(延大发[2014]53号)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执行。申请答辩的学术学位研究生需提交发表期刊原件照片或截图并由院系研究生秘书与主管领导审核。审核完毕后,各院系将《延安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
(三)论文预答辩
时间:3月27日--4月12日
预答辩由各院系自行组织,标准由各院系、学科组制定。
疫情结束前不组织现场集中式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在不降低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预答辩工作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网络形式,包括视频答辩、院内专家在线评审等,具体形式由各院系确定并及时通知到相关师生。各院系应及时组织研究生的预答辩工作,满足预答辩条件的研究生应与答辩秘书及时沟通交流,答辩秘书应提前7天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提前1天将预答辩PPT发送至各答辩委员审阅。研究生需在系统里填写学术成果供导师及培养单位进行形式审核。
视频答辩可采用钉钉会议或微信会议、QQ会议等软件进行(钉钉软件具备录音功能,推荐使用)。在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应做好预答辩记录,采集好视频预答辩图片、汇总各答辩委员评语及结论,完成系统里预答辩结论录入工作,确保预答辩效果。答辩秘书还应于预答辩结束后2天内将视频会议的电子材料(包括:所有成员在线状态的视频会议截图照片1张以上、各答辩委员评语及结论的文字截屏或录音)打包发送给所在培养单位,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培养单位-学号-姓名-预答辩材料。各院系可依据预答辩电子材料审核预答辩结论。
(四)论文检测及送审
1.学位论文检测
时间:4月13日--17日
(1)检测要求
所有的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按学位论文编排格式排好版,由院系统一审核,方可申请检测(没有排版不予接收,匿名评审论文应按有关规定略去研究生及其导师姓名及致谢等内容)。检测不合格者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4月12日前通过预答辩,4月13日至17日提交拟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检测登记表电子版。各院系统一收齐并检查无误后,要求集中报送研究生处,逾期者按推迟答辩处理。
(2)检测结果处理
经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可由各院系直接组织送审(其中检测合格的盲审论文送审电子版最迟4月20日提交到研究生处);经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复制比在20%至33%)应尽快修改,修改时间至少为一周。修改后的论文需在4月24日前申请二次检测,经复检合格的学位论文由院系负责送审(二次检测合格的盲审论文最迟4月24日将送审电子版提交到研究生处)。初检比例在33%以上及经复检不合格者(20%以上)推迟本次答辩,论文检测工作中有关问题按照《“延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和处理办法”》(延大研发[2011]26号)及有关补充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2.学位论文送审
时间:4月28日--5月28日
匿名评审的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送审,其他论文检测合格后领取《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由院系组织送审(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相关规定按(延大发[2007]103号)和(延大研发[2007]14号)文件执行)。
论文由所在培养单位聘请与论文相关学科的两位研究生导师对论文进行评阅,并填写《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审阅意见书》,评阅人中至少要有一名校外研究生导师。论文评阅意见有2篇未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论文评阅意见1篇未通过者,研究生和导师可向分会提出加审申请,由所在分会审议决定是否加审。为及早处理论文送审中的特殊情况,各院系务必及时将评审意见书交回研究生处。申请学位论文加审须填写《延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送审申请表》,该表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三位评阅人中如有两位评阅人的评语持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送审结果返回后各院系统一向研究生处提交研究生的《评阅意见书》。学位论文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修改后参加答辩”按照学位论文评阅专家的修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并填写《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经修改后参加答辩申请审批表》。
(五)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论文答辩
时间:5月29日--6月14日
各院系组织学生填写《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及符合答辩条件研究生的《延安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连同两份专家评议书(电子版)一同交研究生处,审查通过后,各院系组织答辩。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疫情结束前不组织现场集中式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需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实施学位论文答辩的,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并经培养单位审定后提出答辩方案,报学位办备案备查。在确保答辩质量的前提下,答辩方案中须明确采用网络答辩并全程录音录屏,答辩委员会构成、答辩程序严格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明确答辩委员会投票形式并做好记录。
1.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答辩按照《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进行。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校外研究生导师担任,校内指导教师不得为自己所带的研究生表决答辩意见。答辩委员会要严格履行答辩职责。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组织论文答辩,根据我国学位条例要求的标准,对学位水平、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同意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答辩委员会如认为论文达到硕士生毕业水平,同意毕业,但对未达到授予硕士学位水平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六个月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答辩委员会对硕士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以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报告书,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名。学位论文答辩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2. 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
由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宣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由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由研究生宣读英文摘要;答辩会参加人提出问题,研究生回答问题(每位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答辩会休会;答辩委员会会议,主要议程是:指导教师介绍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由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审阅意见书》,评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讨论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进行表决,签署《延安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答辩会复会并由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果,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六)学术成果审核工作
时间:5月29日--6月8日
拟申请学位研究生应及时以电子版方式填写学术成果供导师及培养单位审核,线下审核工作调整到疫情结束后、正式答辩前表决票盖章时一并进行,审核标准不变。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各分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等。审查决定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并将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请各分会秘书及时将会议材料准备好,提交分委员会讨论。各分会的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汇总票原件由各分会存档。
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再做进一步调整并另行通知。
(八)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
时间:6月中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疫情期间教学工作有关要求
1.认真落实组织管理要求。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组织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线上课程教学与相关指导工作,应做到工作有部署、过程有监督,确保工作实效。
2.认真落实授课安排要求。各开课院系应负责组织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做好研究生疫情防控期间的线上教学和返校后的课堂教学之间的衔接工作,线上教学学时纳入课程教学总学时,应做好教学设计,保证教学质量。
3.认真落实导师职责要求。导师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充分利用电话、微信、QQ、邮件等网络工具联系告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对研究生进行及时指导,为研究生返校后的各项工作做好准备。如因特殊原因不具备参加线上教学条件的研究生,任课教师要及时上报院系研究解决办法。
4.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学校正式通知研究生返校前,各院系及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到实验室开展交流讨论和研究工作,不得派遣研究生到任何地点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研究生一律不得返校,居家参加线上教学、文献阅读与课题指导等,安心等待学校的返校通知。
5.研究生教学保障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教学 负 责 人: 王 进 13892195739
网络中心负责人: 尚建人 13772891957
协调 联 络 人: 张仲宁 15991108782
(二)疫情期间学位论文有关要求
1.安全第一。各院系及研究生导师应以生命安全第一为首要原则,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以科学研究、课题调研、论文修改等原因安排研究生提前返校或外出调研,严禁组织任何人员现场集中式的预答辩、答辩等活动。拟毕业研究生要服从疫情防控大局,做好自身防控,确保身心健康,在学校未正式通知返校之前不得自行返校。
2.保证质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等工作人员应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统筹协调,根据学科特点,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科学合理地调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本单位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方案,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研究生导师更要切实注重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密切联系所指导的每位研究生(包括来华留学生),关心关爱学生,努力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3.强化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各院系要做好基本情况摸排,精准掌握导师、拟申请学位研究生与研究生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身心状况、网络教学与办公条件,针对性拟定帮扶和培训方案,确保具备条件的师生能够熟练应用学校图书馆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源、研究生信息系统和视频会议软件、微信、QQ等常用线上交流软件,积极适应信息化办公需要。对于患病、隔离或不具备指导、学习条件的导师及研究生,各院系要登记备案,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根据分类施策、一事一议、一人一议原则,尽快安排好后续相关工作。对受疫情影响延期返校的研究生,各院系和导师要重点关注,并开展精准学业帮扶和个性化指导,确保每一位研究生在学习和研究上不掉队。各院系指定专人宣讲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落实帮扶与培训方案,解答师生疑问。
特别说明:研究生处将依据疫情发展进展,及时调整线上教学时间安诉求排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另行通知。各院系也可收集整理师生相关后及时沟通反馈至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