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延安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延大发[2011]67号)对本年度的职称工作量统计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年限
职称评审工作量统计按实际研究生教学年限为准。统计时,工作量以学期为时间单位进行统计。
二、统计内容及计算办法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
课程教学包含备课、撰写教学大纲、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选用教材、命题与监考、改卷、评定成绩等教学环节的工作。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仅指研究生理论课,不含指导工作量)以研究生处颁布的研究生培养计划为依据。
1. 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教学工作量
20人以内的教学班,按计划学时计算工作量;21-40人教学班按计划学时的1.3计算工作量;41以上人的教学班按计划学时的1.5计算工作量。
2. 公共课(外语、政治、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量
60人以内的教学班,按计划学时计算工作量;61-90人教学班按计划学时的1.3计算工作量;91以上人的教学班按计划学时的1.5计算工作量。
(二)研究生处学科建设项目工作量
1.教改项目: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项目(级别为省级一般项目)、研究生教改项目(级别为校级)以上均为集体合作项目,按规定折合分值比例;
2.质量工程:省级优势学科、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级别为教育厅)、研究生案例库项目(级别为校级),以上均为集体合作项目,按规定折合分值比例。
3.量化分值参照《关于调整教师高级职务有关评审条件及量化分值的补充规定》(延大发【2013】14号)文件中量化分值下的第3条教学研究分值执行。
4.团队集体量化比例参照附件4(节选至人事处量化办法)。
5.G代表国家级,S代表省级,X代表校级,子代表子项目(分值降一级),(阿拉伯数字1、2、3等代表排名),如果是集体合作项目需按比例核算。
三、院系年均平均工作量统计要求
教学科研型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须达到院系同级别人员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为主型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须达到院系同级别人员平均教学工作量的150%,科研为主型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一般应为院系同级别人员平均教学工作量的40%,最高按80课时计。
晋升讲师职称年均工作量只计算近3年内本院同级别人员平均教学工作量(任职不足3年,以实际年限计算);晋升副高以上职称年均教学工作量只计算近5年本院同级别人员平均教学工作量。结合实际,各院系申报同级别人员平均教学工作量也可分专业。具体数值定额由各院系申报,并经研究生处核定后公布执行。
院系的平均教学工作量是指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平均量,请各院系报送教学工作量且按副教授、讲师(统计近5年的)两个级别分别统计。
四、统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教师填报(9月30日-10月9日):本年度申报职称的各位老师按照《延安大学职称评审研究生教育工作量统计模版》认真填写统计表。如不提交《工作量统计表》,学校将不予认定工作量。
(二)院系审核(10月9日-10月11日):本次职称评审工作量审核工作重点由院系完成。各位老师填好统计表后交由院系主管研究生院长及秘书进行审核。审核后要在院系进行公示。
(三)材料报送(10月11日):公示无异议后,经主管研究生院长(系主任)签字盖章后将《延安大学教师晋升职称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各院系教师晋升职称教学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院系近五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7)统一交研究生处审定备案。
职称工作量统计工作非常重要,请各院系及时通知到各位晋升职称的教师,认真完成工作量统计工作,后续的职称评审材料要严格按照统计表核定的工作量进行填写。同时,各院系要做好职称工作量的审核工作,学校将按照院系审核稿认定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方面问题将由院系进行解释。
附件:1.《延安大学教师晋升职称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模版)》
2.《各院系教师晋升职称教学工作量汇总表(模版)》
3. 印发《延安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4. 集体奖量化分值分配比例
5. 关于调整教师高级职务有关评审条件及量化分值的补充规定
6. 延安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补充说明(延大党发〔2019〕26号)
7.《 院系近五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研究生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