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