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8级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审批录取名单后予以发放(预计在6月中旬)。现将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和户口转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相关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入学时必须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可以不转入我校。
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详见《2018级硕士研究生档案邮寄联系人及邮寄地址信息表》;档案不能按时转入我校者必须出具单位证明。
党组织关系转入单位为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由单位组织部门介绍到延安大学团委,接收单位都为延安大学。
我校将在6月中旬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调档函,邮寄档案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前,暑假期间不接收邮寄档案。如在6月中旬前急需调档的,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可来我校办理调档函。
二、新生自愿办理户口关系,办理户口迁移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自带户口关系,有效时间以入学时间为限,也可适当延迟一周。②户口迁移证上须有市(县)公安局套章和派出所公章(不能用乡政府公章代替),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要同身份证一致。③户口迁移证上若有更改处,必须加盖原签发机关公章,否则无效。④户口关系迁入学校的新生,已发身份证者必须携带,未发和未办身份证者,要在迁移证上注明编码或原因,否则不予入户。
户口转入单位为延安大学派出所。
附件:2018级硕士研究生档案邮寄联系人及邮寄地址信息表
延安大学研招办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