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考生范围
我校考点受理符合我校考点报名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即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因我校考点考位有限,仅接受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延安市的考生);
2.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因我校考点考位有限,仅接受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延安市的考生);
3.报考省外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我校考点考位有限,仅接受榆林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我校考点考位有限,仅接受榆林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延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6.报考延安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7.报考省内招生单位的延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不受理其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7日—11月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详细安排如下:
日 期 |
受理范围 |
11月7日 |
延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
11月8日 |
延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
11月9日 |
榆林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
11月10日 |
社会考生 |
11月11日 |
所有考生 |
三、现场确认地点
延安大学校本部敷仁楼西侧第一阶梯教室(二大门东)
四、现场确认流程
①阅读公告—②领取并填写流程单—③资格审查—④交费—⑤图像信息采集—⑥打印核对信息表—⑦签字确认—⑧提交信息表
五、资格审核材料要求
(一)学籍在延安大学、榆林学院和报考延安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
2.已注册学生证(已完成学年必须全部加盖注册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
4.《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二)报考延安大学的社会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
3.毕业证书(原件);
4.《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三)报考其他院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延安市的社会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
3.毕业证书(原件);
4.《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5.户籍不在延安市,但工作单位在延安市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地点在延安市的有效证明(含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近三个月的工资单,缺一不可,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继续教育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
3.《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4.自考考生还须提供省级自考机构开具“自考成绩证明”;网络和继续教育考生还须提供所在高校学籍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开具“届时毕业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阶段学历或学籍认证时出现未通过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必须出具教育部学信中心的正式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证明其学历或学籍无误后方可现场确认。
(二)所有考生务必及时了解并熟悉所报考院校的招生考试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考试的,我校考点概不负责,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所有考生在确认前务必再次核对本人信息,本考点不承担任何信息修改工作。报名信息一旦确认成功,其所填报的所有信息均无法做任何修改,因此造成的问题,考生自负责任。
(四)我校考点身份证件仅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要求截至2016年12月26日有效。
(五)考生现场确认后,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我校考点相关考试信息及最新公告均在此进行通报。因考生个人未关注而造成的考试信息不知晓,我考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在考试期间,我校考点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组织的各项要求,采用各项技术手段确保考试有序进行。对违规违纪考生,将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凡在我校考点违纪作弊的考生,今后我校考点将不再受理其报名事宜。
延安大学研招办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