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表〉的通知》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考点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延安大学(报考点代码:6143)属于陕西省社会报名点,接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报名:
1.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因我校考点考位有限,仅接受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延安市的考生);
2.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因我校考点考位有限,仅接受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延安市的考生);
3.报考省外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我校考点考位有限,仅接受榆林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我校考点考位有限,仅接受榆林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延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6.报考延安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7、报考省内招生单位的延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延安大学作为报考点,其网报信息无效。
特别提示: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文件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所报单位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
(一)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9月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二)正式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
(三)报名: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招办、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四)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3.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7日―11月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四、现场确认地点
延安大学敷仁楼侧面阶梯教室
五、资格审查材料
(一)学籍在延安大学和榆林学院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
2.已注册学生证(已完成学年必须全部加盖注册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
4.《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二)报考延安大学的社会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
3.毕业证书(原件)
4.《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三)报考其他院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延安市的社会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
3.毕业证书(原件)
4.《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5.户籍不在延安市,但工作单位在延安市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地点在延安市的有效证明(含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近三个月的工资单,缺一不可,均须原件)。
(四)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继续教育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
3.《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4.自考考生还须提供省级自考机构开具“自考成绩证明”;网络和继续教育考生还须提供所在高校学籍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开具“届时毕业证明”;
(五)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现场确认时将对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进行检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有伪造证件的,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七)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九)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对在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2017年度不允许报考。
六、准考证打印
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七、入学考试
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 考场安排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一)我校所有考场均设置在校本部校区(杨家岭校区)。
(二)我校考点只负责组织初试,其它事宜如考试成绩、复试、录取等问题请咨询报考单位。
(三)考生准考证请细心保管,复试时仍然需要使用。
(四)考生要仔细阅读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报考单位的考生须知,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规定: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不允许报考。对于触犯国家法律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六)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延安大学考点代码:6143
延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719
学校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
邮政编码:716000
联 系 人:赵耀锋
联系电话:0911-2332062
部门网址:http://yjsc.yau.edu.cn/
研究生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