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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研招办致全校同学诚信考试的一封信
日期:2014年12月15日 15:14  发布人:  浏览量:

各位同学: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41227日—1229日进行,我校是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设立的社会考点,本次共承担2525名考生的考务组织工作,共设85个考场。

近年来,为了体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国家加大了对考试作弊的处理力度,修订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印发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今年,教育部专门召开了全国性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必将成为研究生招考工作的“新常态”,近年来,全国考试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影响极为恶劣,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严厉查处。研究生招生考试人数虽然相对较少,但历来是替考和高科技作弊和团伙舞弊的重灾区,要求各地采取措施,加大对考试违纪作弊的查处力度和处罚力度。

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以下几方面加强考试安全:

1. 全部考场设在标准化视频监控教室。考试过程全程视频监控并录像,影像资料拷盘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考后,省考试管理中心和考点将回看录像,追查并认定违纪作弊行为。纪检监察部门接受考后举报。

2. 考点工作人员将对考生进行现场图像信息采集。

3. 本次考试两栋教学楼都设立专门的考生违纪处理室,负责违纪考生的现场处理、案件侦办等事项,违纪情节严重者现场直接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4. 违纪作弊考生,将以后不允许在我校考点报考和报考我校。

为此,我们对全体同学提出以下要求:

1.如果你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请你诚信应考。如果被查实违纪作弊,将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2.不要请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一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3.不要参与或协助他人违纪作弊。一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4.外校在籍学生或已工作者,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证属实,我们除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并向教育部上报违纪作弊事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影响以后的就业、考试等。还将向你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寄发违纪作弊通知单,由学校或单位作出处理。

5.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和事要勇于检举和举报,我们对举报人的信息绝对保密。

举报电话:0911-23320900911-2332224139091116131357112558813619110688

举报邮箱:ydyjsc@163.com

延安大学研招办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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