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的规定,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略低于教育部公布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为做好破格复试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破格复试录取条件
(一)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必须为延安大学。
(二)申请破格的考生专业课程成绩优秀。
(三)只允许在报考专业进行破格,不得更换专业申请破格。
(四)破格名额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3%。
(五)统考科目或总分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分数线5分,在单科成绩或总分成绩上进行破格;总分和单科不允许同时申请破格。
(六)自命题科目成绩低于国家分数线者,不允许申请破格复试。
(七)申请破格考生所报考专业生源相对不足。
二、破格复试程序
(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
(二)申请提交学校研招办,研招办初审;
(三)学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确定拟同意破格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四)破格参加复试考生报请陕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
(五)公示破格复试考生名单。
三、申请时间
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须于2015年3月20日前向学校研招办递交申请。
四、其它
(一)破格复试考生的复试流程与其他考生相同。
(二)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破格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延安大学研招办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