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和检验我校“十二五”期间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成果,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学科布局,建设特色和优势突出的学科体系。根据《延安大学“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条例,学校决定对2012年批准的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和“十三五”学科建设工作有效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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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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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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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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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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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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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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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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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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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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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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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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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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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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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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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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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红色文化资源与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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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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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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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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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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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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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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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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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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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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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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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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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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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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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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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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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学与延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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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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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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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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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性思维与非形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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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新逻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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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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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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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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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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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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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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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内容
依据本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和《延安大学“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项目建设任务(第五章)的要求,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撰写本学科建设项目情况验收报告。内容包括:措施及投入,学科队伍、学科平台条件、学术成果、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业绩,已形成的学科特色、优势,整体发展水平及发展潜力。
三、验收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根据各学科提供的验收报告及其附件材料对其建设情况和业绩做出综合评价,明确是否通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重点学科将限期整改或撤项。具体验收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验收材料的报送
1. 各项目须填写和报送《延安大学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表》及附件2《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任务指标与完成情况统计表》各一式7份(电子版发送至zhangzhongning505@163.com),上述各类表格中所填数据起止时间为2012年7月至2015年7月。
2. 附件材料1份, 附件材料包括:论文复印件(封面、项目所在目录页、正文首页),获奖成果与专利复印件,技术转让与效益证明复印件,项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来源、起止时间、项目主持人、经费额度,由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后加盖公章),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清单(名称、厂家、出版社、数量、价格等)。
3. 所报材料均为A4版面大小,双面印制,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0月9日前。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有关验收的准备工作,按时报送有关验收材料。逾期不报,责任自负。凡无故不参加验收的项目将暂停其专项经费的支出,并取消其申报新一轮学科的资格。
附件:
1.延安大学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验收报表
2.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任务指标与完成情况统计表
研究生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