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延大发[2018]7号)文件精神,经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学科带头人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学科
本次所涉及一级学科共计16个,按照选聘条件及所需完成的目标任务不同,分为博士点培育学科和其他硕士一级学科。
博士点培育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工程与技术、生态学、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基础医学;
其他硕士一级学科:哲学、应用经济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二、学科带头人选聘基本条件
参照《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延大发[2018]7号)文件第六条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要求
凡申报学科带头人的专家,需填写《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并撰写《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18-2020)》。申报表中所填写科研成果需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时间安排
1. 3月9日-18日 准备申报材料阶段
2. 3月19日-21日 各单位统一向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18-2020)》《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汇总表》
3. 3月22日-4月2日 申报资格审查与选聘
4. 4月3日-9日 公示
附件:1. 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2.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18-2020)
3. 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