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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延安大学第二轮一级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日期:2021年07月03日 16:37  发布人:  浏览量: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延大发20187号)文件精神,经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第二轮一级学科带头人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学科  

本次所涉及一级学科共计18个,新兴交叉学科4个;一级学科按照选聘条件及所需完成的目标任务不同,分为博士点建设学科、博士点培育学科和其他硕士一级学科。  

博士点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工程与技术、生态学  

博士点培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基础医学、中国史、工商管理、数学、物理学。  

其他硕士一级学科:哲学、政治学、应用经济学、化学、生物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共管理、教育学、体育学。  

新兴交叉学科:绿色低碳材料与工程、能源大数据智能处理、公共卫生与应急管理、感觉与运动疾病。  

二、学科带头人选聘基本条件  

参照《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延大发[2018]7号)文件第六条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要求  

凡申报学科带头人的专家,需填写《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并撰写《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21-2023)》。申报表中所填写科研成果需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各学科依托学院紧密对标《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聘期目标任务(2021—2023)》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商议,上报推荐人选;  

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结合第一轮考核结果、学院推荐人选、学科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确定学科带头人人选。  

四、申报时间安排  

1. 7月2日-7月7日   准备申报材料阶段  

2. 7月8日-7月9日   各单位统一向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21-2023)》《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材料需各学院签字、盖章,报送至行政楼902室,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微信或者OA报送至研究生院梁曼容老师处,联系电话:0911-2650198,18740610612)    

3. 7月10日-7月14日  申报资格审查与选聘  

4. 7月15日-7月18日  公示  

   

附件:1.学科带头人聘期目标任务(2021-2023)  

      2. 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3.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21-2023)  

4.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72  


附件1 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聘任条件及聘期目标任务(2021—2023).docx   下载次数:
附件2 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doc   下载次数:
附件3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21-2023).doc   下载次数:
附件4 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汇总表.xls   下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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