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延大发﹝2018﹞7号)文件精神,经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第二轮一级学科带头人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学科
本次所涉及一级学科共计18个,新兴交叉学科4个;一级学科按照选聘条件及所需完成的目标任务不同,分为博士点建设学科、博士点培育学科和其他硕士一级学科。
博士点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工程与技术、生态学
博士点培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基础医学、中国史、工商管理、数学、物理学。
其他硕士一级学科:哲学、政治学、应用经济学、化学、生物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共管理、教育学、体育学。
新兴交叉学科:绿色低碳材料与工程、能源大数据智能处理、公共卫生与应急管理、感觉与运动疾病。
二、学科带头人选聘基本条件
参照《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延大发[2018]7号)文件第六条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要求
凡申报学科带头人的专家,需填写《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并撰写《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21-2023)》。申报表中所填写科研成果需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各学科依托学院紧密对标《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聘期目标任务(2021—2023)》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商议,上报推荐人选;
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结合第一轮考核结果、学院推荐人选、学科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确定学科带头人人选。
四、申报时间安排
1. 7月2日-7月7日 准备申报材料阶段
2. 7月8日-7月9日 各单位统一向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21-2023)》《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材料需各学院签字、盖章,报送至行政楼902室,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微信或者OA报送至研究生院梁曼容老师处,联系电话:0911-2650198,18740610612)
3. 7月10日-7月14日 申报资格审查与选聘
4. 7月15日-7月18日 公示
附件:1.学科带头人聘期目标任务(2021-2023)
2. 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3.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21-2023)
4.延安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