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强化研究生深入学习管理制度和培养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2019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后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组织
由各二级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2019级研究生入学后的教育工作。
二、教育要求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的教育须包含以下几方面的专题讲座,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相关内容。
专题一 组织学习《中国研究生》杂志(2019年第八期)、《延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延大发[2017]63号)、《延安大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规定》,重点学习培养计划、论文开题和写作规范、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规定、延安大学学位授予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研究生业务知识学习和教育,使研究生熟悉了解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有关程序。
专题二 研究生学术道德、诚信教育、思想道德及心理健康教育
1.宣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杜绝论文造假、学术造假行为。
2.组织学习中省有关学术道德、学术不端行为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 举办专家报告会或辅导会,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
专题三 研究生安全教育
1.加强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教育。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延安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延安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管理办法》《延安大学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办法》,指导学生登录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教育考核系统进行在线学习、模拟自测与在线考试。理、工、医类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另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保专项培训。
专题四 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简介
由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研究生秘书负责,指导研究生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确定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网上选课等操作,使研究生尽快了解和掌握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方法。所有课程必须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网上选课,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研究生入学后的各项教育工作并于国庆节前完成此项任务。
研究生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