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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研招办致全校同学的一封信(2019)
日期:2018年12月09日 10:02  发布人:  浏览量:

各位同学: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8年12月22日—12月24日进行,我校是陕西省社会考点,本次共承担5007名考生的考务组织工作,共设142个考场。

近年来,国家出台或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为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提供了法律依据,对考试作弊行为形成强大震慑。特别是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了考试作弊将触犯刑法。

11月22日,教育部召开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考试安全工作。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林蕙青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制度落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确保2019年研招考试安全平稳。会议强调,对于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教育考试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绝不姑息。对于涉考违法犯罪,将坚决配合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近年来,全国考试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影响极为恶劣,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严厉查处。研究生招生考试人数虽然相对较少,但历来是替考和高科技作弊和团伙舞弊的重灾区,我校考点将采取措施,加大对考试违纪作弊的查处力度和处罚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

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以下几方面加强考试安全:

一、全部考场设在标准化视频监控教室。考试过程全程视频监控并录像,影像资料拷盘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考后,省考试管理中心和考点将回看录像,追查并认定违纪作弊行为。纪检监察部门接受考后举报。

二、考点工作人员将对考生进行现场图像信息采集。

三、本次考试四栋教学楼都设立专门的考生违纪处理室,负责违纪考生的现场处理、案件侦办等事项,触犯刑法者现场直接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四、所有违纪作弊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并向教育部上报违纪作弊事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影响以后的就业、考试等。

五、违纪作弊考生,以后不接受在我校考点报考和报考我校。

为此,我们对全校同学提出以下要求:

一、如果你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请你诚信应考。如果被查实违纪作弊,将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并视情况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要请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一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要参与或协助他人违纪作弊。一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和事要勇于检举和举报,我们对举报人的信息绝对保密。

举报电话:0911-2332090(纪委),2332224(研招办)

举报邮箱:yadxjw@163.com(纪委),ydyjsc@163.com(研招办)

                延安大学研招办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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