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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延安大学新增学位点申报材料公示
日期:2017年07月07日 15:17  发布人:  浏览量: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陕西省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方案》(陕学位[201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7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确定了我校向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推荐申报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一、博士学位点

1. 马克思主义理论(拟新增博士一级学科)

2. 化学工程与技术(拟新增博士一级学科)

二、硕士学位点

1. 化学(拟二级学科升一级学科)

2. 教育学(拟二级学科升一级学科)

3. 哲学(拟二级学科升一级学科)

4. 公共管理(拟二级学科升一级学科)

5. 外国语言文学(拟二级学科升一级学科)

6. 艺术(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

7. 翻译(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

8. 会计(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

9. 法律(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

10. 物理学(拟新增学术硕士一级学科)

公示时间:77日—13日。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713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或者研究生处反映。

纪委(监察处):2332090    研究生处:2332224

 

延安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7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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