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陕西省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方案》(陕学位[201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7月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确定了我校向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推荐申报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一、博士学位点
1. 马克思主义理论(拟新增博士一级学科)
2. 化学工程与技术(拟新增博士一级学科)
二、硕士学位点
1. 化学(拟二级学科升一级学科)
2. 教育学(拟二级学科升一级学科)
3. 哲学(拟二级学科升一级学科)
4. 公共管理(拟二级学科升一级学科)
5. 外国语言文学(拟二级学科升一级学科)
6. 艺术(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
7. 翻译(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
8. 会计(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
9. 法律(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
10. 物理学(拟新增学术硕士一级学科)
公示时间:7月7日—13日。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7月13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或者研究生处反映。
纪委(监察处):2332090 研究生处:2332224
延安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