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是培养和增强教育硕士师范技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环节。为了加强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
教育实习的目的在于使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锻炼他们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从事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教育实习的内容与要求
(一)教学工作实习
内容:依据相关的课程标准,开展教材研究、备课、编写教案、说课、试讲、上课、评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等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
要求:实习期间,每名实习生必须坚持互相听课和参加教学评议,一般每人听课不少于24节,参加教学评议6次,从事课堂教学一般不少于20节,实习生上课前,应在指导教师主持下说课和试讲,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能上课。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制作8节课的多媒体课件,运用于实际教学之中。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
内容: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组织和管理好班集体,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常规管理工作,开展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
要求:实习生在原班主任指导下,强化育人意识,从事1-2个班(一般是任课班)的班主任工作,开展班主任工作实习活动,实习班主任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8周。
(三)调查研究
内容:每位实习生在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的同时,应根据研究生部拟定的参考题目或自己拟定题目(经指导教师审批同意),结合教育实习的实际,有目的地开展专题调查活动,了解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现状,研究与工作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调查研究报告。
要求:每名实习生必须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报告须理论联系实际、内容翔实,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否则一经发现即按教育实习成绩不及格处理。调查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3000字。
三、教育实习的时间与方式
我校教育硕士实习安排在第3学期,实习时间为16周,除经过批准自主联系实习外,采用以小组集中为主的方式进行,每个小组一般为5-15人。
考虑到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和就业要求,研究生处将为部分教育硕士提供自主联系的灵活安排,即相关专业研究生能够联系到适合自己教育教学实践的实习学校,就可以不参加研究生处统一安排的集中实习,但要履行必要的申请手续。具体程序为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供实习学校接收函,经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部审核批准,研究生方可进行自主实习。
四、教育实习的组织与实施
(一)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各有关学院、部门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做好教育实习的相关工作。研究生处和各学院负责实习点的联系,实习小组的安排,实习生的集中培训,协助财务处审核教育实习经费预算;各学院学科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实习生的指导工作,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财务处负责教育实习经费的借款、报销等工作。
(二)各学院提供相关专任教师作为选派教师人选,负责做好本小组的教育实习组织工作,具体为:结合实际,制定本小组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做好实习生的实习组织和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检查本小组实习情况,解决好有关问题;审定实习生的教育实习成绩;做好本单位教育实习的总结等工作。
(三)自主联系实习生要准时到所联系学校报到,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安全责任由实习生本人负责。日常工作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负责。自主联系的实习生要与所在学院指导教师或导师组保持密切联系,每周必须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指导教师或学院有关负责人报告自己实习的具体情况。各学院指导教师或导师组每月必须与自主联系的实习生联系一次,对其实习工作展开跟踪指导;各学科负责人每月向研究生管理部门汇报一次自主联系实习生实习工作的总体情况。
五、实习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是教育硕士教育实习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对教育实习的成败具有重要作用。我校课程与教学论导师及教育硕士指导教师都有担任教育实习指导工作的义务。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
(一)指导教师的任务
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是在实习学校的领导下,根据我校教育硕士实习计划的要求,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指导实习生的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对实习生做出鉴定,并对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评出成绩,填写教育实习成绩考核评语。并积极地向实习生进行热爱教师工作、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的专业思想教育。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教学工作实习
(1)向实习生介绍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教学工作经验。
(2)安排实习生的教学见习工作,指导实习生编写教案、上课、批改作业、答疑等,检查实习生教学工作情况;
(3)培养实习生独立开展课程教学工作的实践能力。
(4)指导实习生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掌握调研方法。
(5)评定实习生教学工作实习成绩。
2.班主任工作实习
(1)向实习生介绍班级情况,以及班主任工作经验。
(2)指导实习生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3)指导实习生组织好班级活动,学会做班级日常管理和家访等工作。
(4)培养实习生独立开展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5)评定实习生班主任实习工作成绩。
六、实习生
教育实习是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的必修课程,是学生把平时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
(一)我校教育硕士必须参加教育实习,不准免修。
(二)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素质和条件:
1.了解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实习学校相关课程标准和教材。
2.实习前主要专业课程和教育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及格。
3.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
(三)对实习生的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所从事的学科和专业。
2.实习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研究生,又是新教师;既在学习知识,培养工作能力,又在传授知识。因而,一定要按照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又要虚心向实习学校教师学习,当好学生,时刻不忘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3.深入钻研课程标准,深刻领会教材内容,认真调查研究,虚心学习他人的实践经验,精心备课,反复试讲,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深入学生班级,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助原班主任老师开展学生管理和第二课堂活动,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5.自觉接受实习学校和本校指导教师的各项指导,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团结互助,提高教育实习质量。
6.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并认真填写我校实习工作簿。
7.为人师表,讲究礼貌,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言行举止和作风应成为学生的表率。
8.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时,3天之内(含3天)需经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批准,一周之内须报实习学校管理部门批准,一周以上以上须报研究生处批准。实习生请假超过实习时间1/3以上,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不计学分。
(四)实习小组组长职责
每个实习小组设学生组长一名,由研究生处任命。主要职责如下:
1.督促小组同学完成实习计划,及时反映小组同学的情况与要求,协助指导教师组织小组同学集体备课、说课、试讲和相互听课。
2.以身作则,关心小组同学的思想、生活和健康,组织同学们相互帮助,共同搞好实习工作。
3.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记录小组实习及纪律执行情况。
4.负责报道本实习组各阶段的工作动态,组织全组同学积极向校报、广播站等媒体投稿,举办各种形式的实习专刊及宣传活动。
5.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本组的实习总结工作。
七、实习学校的任务与职责
(一)实习学校的任务
1.实习学校一般应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可由有关学科教研组长、指导教师代表、有关干部以及我校实习指导教师组成。
2.做好有关工作人员承担实习指导和管理的思想动员工作。
3.拟定教育实习接待计划,选派指导教师。
4.协助我校实习师生解决生活问题。
5.组织相关活动,向实习师生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资料。
6.审查实习生的实习成绩。
7.做好实习有关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二)实习学校相关教研组职责
1.协同我校指导教师分配实习生教学任务,编制教学进度表。
2.向实习生介绍教研组的工作情况和规章制度。
3.为实习生安排观摩教学,传授本学科教学经验。
4.督促与检查本组教师的实习指导工作。
5.组织研究与交流指导工作经验。
(三)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任务和职责
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工作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其任务是:在实习学校的领导下,根据我校实习计划的要求,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指导实习生的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并积极地向实习生进行热爱教师工作、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的专业思想教育。
具体职责如下:
1.向实习生介绍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教学工作经验。
2.指导实习生编写教案、上课、批改作业、答疑等,检查实习生教学工作情况;
3.培养实习生独立开展课程教学工作的实践能力。
4.评定实习生教学工作实习成绩。
(四)实习学校班主任指导教师职责
1.向实习生介绍班级情况,以及班主任工作经验。
2.指导实习生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3.指导实习生组织好班级活动,学会做班级日常管理和家访等工作。
4.培养实习生独立开展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5.评定实习生班主任实习工作成绩。
八、教育实习的工作步骤
(一)实习前的准备
1.确定实习地区和实习学校
研究生处在相关学院的配合下必须在实习之前做到五落实:落实实习地区和实习学校,落实每个实习点实习生人数,落实实习生的住宿和生活保障,落实每个实习生的实习班级,落实每个实习生教学实习内容和进度。
2.实习生业务准备和教师职业技能训练
针对学生实习时的教学内容和进度,准备有关教材和资料,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每个实习生必须过三关:备课关、编写教案关、试讲评议关,狠抓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实习前,学院要对实习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教师职业技能等进行综合审核,不具备实习条件者,不准安排其参加教育实习。
3.思想动员和组织准备
实习前要做好动员,向实习生宣布实习计划,组织学习教育实习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向实习生宣布实习学校、实习班级、教学实习内容和进度及编队(组)名单,确定指导教师和实习组长。
(二)教育实习
1.见习:主要是了解实习学校和实习班级的基本情况、见习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听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等。
2.实习:实际进行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
3.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
4.总结:主要是实习生个人总结、小组意见、实习学校评语、实习成绩评定;主动听取实习学校领导和师生的批评、建议;归还借用的一切物品等工作。
九、教育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
(一)教育实习成绩考核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任何方式的教育实习都必须认真进行成绩评定。
(二)教育实习成绩必须严格按照评定标准,根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即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实行百分制。
(三)教育实习成绩的组成
1.教学工作实习成绩满分为 50分。
2.班主任工作见习成绩满分为30分。
3.调查研究成绩满分为10分。
4.实习综合表现成绩满分10分。
实习生教育实习的总成绩为上述四项成绩之和,60分为及格。
(四)成绩评定程序
我校学生实习成绩评定一般程序是:
①实习生个人总结,②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议,③实习学校指导小组审查,④学院导师组评定,⑤实习生所在学院审核,⑤研究生处审查备案。凡未参加教育实习或教育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准毕业。
(五)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办法(附后)
十、教育实习经费
教育实习工作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一切开支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教育实习经费按照“延安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实习经费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