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9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37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复试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成立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纪委负责人和研究生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研究生处相关同志等。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录取、监督和举报申述处理等。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也应成立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复试时间、地点
 
 (一)2015年1月23日,考生携带复试要求相关材料到我校逸夫楼四楼研究生处办公室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2015年1月24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详细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人员
 
 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且我校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附件二。
 
 (二)专业课和政治理论考试一律采取笔试的形式,时间各为2小时。综合情况面试,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
 
 五、录取和公示
 
 (一)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排序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缺考任何一项者不予录取。任何一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二)我校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c.yau.edu.cn/)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
 
 六、收费标准
 
 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名费、学费和住宿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七、其他事项
 
 (一)复试期间还将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持《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
 
 (二)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熟悉复试过程和相关政策,加强保密责任。
 
 (三)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对复试面试情况做好详细记录,整理成册,单独装订归档。
 
 (四)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个复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五)纪委要在我校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并指定专人受理复试录取过程中的检举和举报事宜。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复试违规事件,一经查实必须及时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六)所有与招生录取有关的信息由研究生处发布,各培养单位不得提前向考生泄露复试课程成绩、面试成绩、成绩排名、录取情况等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
 
 1.延安大学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名单
 
 2.延安大学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各专业笔试科目一览表
 
 3. 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研究生处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