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马文佩等8名考生的加分申请,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23日前向我校研招办反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春 联系电话:0911-2650333
延安大学研招办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