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16〕7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从2017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一)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两个专业(领域)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教育硕士中的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体育)等八个领域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其余学科(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为2年,其余学科(专业类别)均为3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全日制专业学制基础适当延长,具体年限由我校研究后公布。
 三、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标准和政策执行。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政策执行,具体标准由我校研究确定并报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6年9月19日